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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3-02 玛丽苏
知道vertigo狠虐,还跑去电影院里炒冷饭,这就叫自作孽。
嗳呀怎么办呐,一看到史都华,哪怕是已然老去的史都华,我的心就软了,像绸缎一样。其实诺瓦克要死要活我一点都不关心,但是史都华不好过,我也跟着很难过,肝肠寸断。以前看小屏幕的时候,看到史都华跟诺瓦克搂了又亲亲了又抱,心里不以为然地“切”一下,然后自我麻痹:我看到的是格兰特在吻褒曼!但是呀,坐在电影院里完全就不是这样了!看到史都华那样哀伤地凝视着诺瓦克,我咬牙切齿地想,啊这个女人何德何能修来这样的福气和史都华演这样的桥段!那是史都华嗳,就算老了他还是史都华嗳!那一刻我的妒嫉熊熊燃烧如末日山的烈焰!
我承认我就是玛丽苏。哼,所以希区科克的女主角里,我最讨厌诺瓦克,握拳!
在华丽丽的大厅看2001太空漫游,爽翻了。克拉克说,电影拍到后来,他觉得自己的哲学观念和库布里克分歧太大,然后俩人和平分手,他觉得电影2001是库布里克的,和他没啥关系。但是我看到大段大段茫茫星际的画面,就觉得,这简直是库布里克拍给克拉克一个人的电影呢,他多了解阿瑟的软肋呀,阿瑟同学看着那些画面肯定心都软了。至于结尾,装13地说一句,真是,那样万般悲悯的凝视啊⋯⋯但其实,也只是小掀涟漪,如风乍起。恩,我确实更喜欢阿瑟同学的《童年终结》呢,那个结尾很刻骨铭心——太古的岑寂里,末世的荒原上,人类的种子破土而出,经历了不可思议的变形,在阳光下爆出嫩芽。重生会有的,新生会有的,当人类不再是人类的时候。
话说,曾经在douban上看到一篇实验报告体的2001影评,甚感惊艳,觉得作者同学简直是老库的知音和代言人呐!douban那姑娘号称是原创,我当时很小人心理地怀疑了一把,但看后面若干回帖没什么人跳出来质疑,就想自己大概是太狭隘了,这年头牛人不问出处嘛。结果今儿在bfi拿一份2001的资料,越看越眼熟,看了一大半,猛一拍脑袋!当年douban上那篇实验报告影评可不就是翻译的这个!翻到材料最后找出处,哈,是收录在《库布里克档案》里的文章。再一瞧文章来路,原来,是片子在美国上映之后,一个15岁的姑娘写的家庭作业。老师看着实在惊艳,就寄给了库布里克。然后库布里克同学也拍大腿啦!他说,这是老子看到的最好的影评!知己啊!这丫头怎么能这么聪明!
哎,douban的文艺女,让人说什么好?只好附送一句tianya名言:莫装b,装b被雷劈。
马布斯博士的遗嘱。这里只说些八卦。本片在德国是被禁过的,朗同学的说法呢,是片子影射了法西斯,所以被元首给咔嚓了。犹太人出身的朗,在好莱坞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着这段伤心事,好不悲壮呢,大家都觉得,这位同学是多么清醒又勇敢的斗士啊!⋯⋯嗳,嗳!首先,《遗嘱》没有“我以我血溅轩辕”的烈士腔,如果元首同学要禁片,首先该拿《赌徒马布斯》开刀,果真要因为三观问题禁《遗嘱》,那也是元首二代(谢天谢地不要有这种生物出现)的事。其次,嘘,小声说,片子筹拍的时候,朗家的夫妻老婆店还开得好好的,女人写剧本,男人喊camera。可是片子一拍完呢,老婆大人响应时代号召加入nazi党了,并且因为朗同学不是纯种亚立安人,毫不犹豫地把男人给蹬了。活生生一出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来时各自飞。”那位识时务的夫人从此能对第三帝国的上层建筑指手画脚了,新官上任三把火,拿前夫祭刀头!瞧瞧,这根本,就是桩家务事呀⋯⋯这对(前)夫妻倒真是旗鼓相当,都善于把男女恩怨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,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本质有了更真切的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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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17 stop worrying and love the bomb
当整个欧洲陷于临水照花的自恋时,库布里克拍了dr. strangelove,顿时把知识分子酸文假醋的劈情操甩开十七八条马路。
我觉得真正好看的电影就是这样的,机灵,风趣,漂亮利落地抖落包袱,懂得娱人娱己,也有思考有关怀,又不落痕迹,不动声色的透彻,大气,有大智慧。strangelove是这样,m.a.s.h是这样,all that jazz也是。所以我一直觉得,60s-80初这十多年的好莱坞,相当有看头,灵气和想像力俱全,有着从现实的泥沼中起飞的力量。
嗳,后来怎么就不进反退一落千丈了呢?现在七大公司的出品基本就代表了低智,笨重,呆板。
去年一整年看的片子,也就wall-e有些意思,当真是发达机械时代的抒情诗人呢。可惜教化的话说得太明白,整个片子的成色就此打了很大折扣。
说回strangelove,皑皑,虽说老库的本意是调戏赫鲁晓夫来着,但看着a少扮忠犬,r熊成了傲娇女王,当真不是一般的喜感呐!看过此片,一定能对国家cp有全新的体认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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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09 生命之光,欲念之火
关于电影版lolita,广为人知的是90s末的彩色版,港译片名相当香艳耸动——《一树梨花压海棠》。到如今,你若说要去看lolita,指不定就会有男同胞瞪大了眼睛说,哇哦,尺度很大的片子!那表情就好像你要去看鹅毛笔枕边书或者全本色戒之类。嗳,此片何其深入人心地曲解了纳博科夫的形象。
至于库布里克1961年拍的黑白老版呢,议论集中于,老库选的小女孩不够幼,片子拍得太素了,换言之,这就是个规矩的洁本嘛。
lolita的开头,和《情人》那个一样,差不多已经滥大街了。不少同学也许根本没看全过小说,但一定能一脸痴醉状地念出:我的生命之光,我的欲念之火,我的罪恶,我的灵魂。尤以“欲念之火”四个字,带着燎原势头烧掉了其余一切。哎哟喂,如果这故事单纯是关于继父和12岁养女的不伦恋,调和若干耸动的闺房段落,各位啊,你们以为纳博科夫是李碧华么?
库布里克,他是真懂纳博科夫的。关于这小说,多少文艺评论兜来转去说得摸棱含糊,库布里克不着痕迹地,拍了个透彻。亨伯特,这个来自旧世界的局外人,他注定了只能带着他12岁的小尤物,那个新鲜原始的小动物,从一个小镇流落到下一个,隔着污秽的汽车旅馆的窗户,窥视着他不属于的,亦容不得他的世界。他融不进美国乡镇的社区文化,一如他和lo的关系不见容于世俗,这是双重的被弃逐。初相遇时的她,12岁,新鲜,原始,野性,她不是任何一个世界的产物,她是独一无二的异数。他试图圈禁他的小女孩,这是琐碎的爱的独占,更是他疯狂的乌托邦的寄托——一个真空的,不被影响,不被打扰,没有流动,没有变迁,封闭自足的小世界,仿佛柏拉图的洞穴。他恨quntty,因为他是把lo从洞穴里带走的人。女孩再也不会回到从前,回到幽暗国度,陪他看火光在洞壁上投下的乱影,再也不会了。结束的那一幕,如祭礼般让人毛骨悚然。在大雾模糊了一切的时刻,他杀了quntty,在坟墓般的老宅里,那里摆满旧世界的陈设,那里一切停滞,一切在腐烂。
如果要用一个定格作为整个故事的注脚,那么,这一幕不是少女丰满柔润的双足,也不是在风尘中过早凋零的残花败蕊,而是——
一幅被子弹打穿的,古典少女的肖像。
1919年,罗曼诺夫王朝覆灭,纳博科夫一家流亡柏林。
1940年,辗转柏林巴黎18年的纳博科夫移居美国。
1955年,小说《lolita》发表。
1961年,同名电影上映,这一年,纳博科夫迁居瑞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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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07 备忘录
barry lyndon
悲剧这枚硬币,正面是荒诞,翻面是庄严,或者倒过来也一样。所以在萨克雷手里,是戏嘲和谐虐;到了库布里克镜头下,成了庄严的弥撒。小流氓的于世浮沉,或终究孤独的人生,是殊途同归的,万物留不住,生命归黄土。
画面和音乐都美得过分,圣洁安宁的柔光,有着让人片刻窒息的力量。疯子一旦端庄,即成菩萨低眉,也许疯魔和圣徒,本就同体。这个人,以上帝自居的高高在上让我非常不舒服,但真不幸,他确乎天才,这里说的是genius,不是talent。
barcelona
vicky和cristina的barcelona,不过是夏日一季的浮光掠影。风乍起,吹皱一池春水。其实呢,皱着皱着就习惯了,任风一阵一阵的吹,水终究是明白自己的源头和方向的。另外情圣和登徒子的区别,大不过洋山芋和马铃薯。当事人声嘶力竭地以为自己在写感天动地的罗曼史,其实落在局外人的眼里,终不过是出拙劣的闹剧。
另外,成为woody allen最大的意义在于,可以心安理得地用胶片拍90分钟的sofa soap。419,jq,3p,百合,该有的狗血元素一个不缺,这其实是一个男人写出来的教科书版gl八点档呀。面对该老年男性知识分子,写bl的女人们该有点危机意识了。
revolutionary road
说得婉转些,精神世界的构筑,原就该是自我完善的过程。说到刻薄处,天堂路或者地狱门,无论怎么选,都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,自己尚且没有走出去的勇气,却举着信念理想这些标语,绑架他人的人生,实在是讨厌得很。所以,珍爱生命,远离文艺女青年,切切。
当然,本片从侧面反映了“小三”问题的全球化,导演用悲剧性的结尾发出了时代的最强音:救救原配。
benjamin button
哎呀,插叙插得很没意思。又哎呀,煽情煽过头了。火候刚好的炒墨鱼是绝品,过了头,就成了一盆橡皮筋。
还是喜欢小说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他逐渐淡忘一切前尘往事,赤条条了无牵挂地安宁逝去,如初生的婴儿。
正着走的时针和倒着走的人生,无论哪一种,生命的本质是一场接着一场上演的丧失,我们调动一切,只为苦苦抗争这存在的死感。这一生,初生到弥留,就是选一条最远的路绕一个最大的圈。菲茨杰拉德明白,雷诺阿明白,贝克特明白,他们用了不同的口气,说着相同的故事。
看片子的时候,颇感叹了一下,benjamin在他懵懂莽撞的年纪,邂逅了绝品女子;而daisy的韶华一晌,却浪掷于那么平庸没品的毛头。再一想,20s的男人和40s的女人,这简直是无脊椎和灵长类的差距。啊,难道我的萌点是心火未灭的人妻和孤独老成的少年⋯⋯嘛⋯⋯orz
又,片中唯一煞到我的刹那是⋯⋯是,人妻和少年的不了情,掩面。许久以后,她游过了海峡,此时她已是风霜满面的老妇。她对着镜头淡淡微笑,异国他乡的一角,他正站在电视机前。那一瞬,仿佛她是凝视着他,隔着遥远的时空与蛮荒的岁月。他记得她的,记得她午夜时一席盛装在旅馆的休息室里候他,记得她饮着伏特加絮絮说她18岁时差一点点成功横渡了英吉利海峡,记得她怅惘感叹半生一事未成,那时他默默不语,只是紧握她已见风霜的手。她是他在刚好的年纪遇上的刚好的人,他们刚好地爱上了,但终究,这只是生死之间的一场邂逅。
最后,作为一个不待见“不拉皮”多年的女文盲,我要发自内心地呼喊一下,学院众啊,把影帝给他吧,求你们了!连我都觉得他很不错了,他容易么⋯⋯